摘要:在临床实践中,贝伐珠单抗作为一种靶向治疗药物,在抑制肿瘤血管生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。然而,与其疗效相伴的,是可能出现的一系列不良反应。针对这些不良反应的妥善处理,对于确保患者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。
在癌症治疗领域,贝伐珠单抗作为一种靶向疗法,展现了其独特的疗效,然而,伴随其使用的还有一系列潜在的不良反应。这些反应可能包括血压升高、蛋白尿、出血和血栓形成等并发症。
应对贝伐珠单抗相关不良反应的策略
1、高血压管理
针对使用贝伐珠单抗引发的血压升高,建议患者及时启动抗高血压治疗。早期干预已被证实能够有效降低并发症风险,甚至在严重病例中也能预防或减轻高血压症状。对于血压控制困难的患者,如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性脑病,应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。停药后,血压通常会逐渐回复至治疗前水平。
2、蛋白尿的处理
蛋白尿是贝伐珠单抗的另一种常见副作用,但绝大多数情况是可控的。仅约3%的患者因蛋白尿而需永久停药。处理蛋白尿时,应根据尿蛋白的等级调整治疗方案:尿蛋白1+到3+或24小时尿蛋白排泄量小于2克,可继续按计划用药;尿蛋白4+或24小时尿蛋白排泄量达到或超过2克,则需暂停用药,直至尿蛋白水平下降;而对于4级蛋白尿(肾病综合征),则需永久性停药。
3、出血事件的处理
对于1级出血事件,无需调整抗血管生成药物剂量,轻微的鼻衄或痰血通常无需特别处理,或可采用局部止血措施;2级出血事件则需暂停治疗,并在止血后考虑是否继续用药;而发生3级及以上出血事件的患者,则应永久停用贝伐珠单抗。
4、血栓栓塞的预防与处理
在用药前,应识别血栓形成的高风险人群,包括有血栓病史、糖尿病患者、65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接受联合治疗的患者。针对不同类型的血栓,采取以下措施:
动脉血栓栓塞(ATE):一旦发生,应立即停止贝伐珠单抗治疗,且在6个月内不宜再次使用,除非患者处于稳定状态或无症状。
静脉血栓栓塞(VTE):对于3级以下的VTE患者,在开始抗凝治疗后可恢复用药;而发生4级VTE或抗凝治疗后复发的患者,则应停止用药。
特殊剂量说明
儿童与青少年:贝伐珠单抗在18岁以下人群中的应用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,且有报道指出18岁以下人群使用该药可能出现骨坏死,因此不推荐用于此年龄段。
老年人:6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贝伐珠单抗时,无需调整剂量。
通过以上策略,可以在确保治疗效果的同时,有效管理和减轻贝伐珠单抗的潜在不良反应。
注射剂
瑞士罗氏:100mg/4ml,400mg/16m|中国信达生物:100mg/4ml
瑞士罗氏
存在转移性结直肠癌、一线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、复发胶质母细胞瘤、转移性肾细胞癌、持续性、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等的成人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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