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贝伐珠单抗在国内医保范围内的适应症主要包括:转移性结直肠癌、非小细胞肺癌、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、肝细胞癌,除了医保覆盖的适应症外,贝伐珠单抗的说明书还包括复发性卵巢上皮癌、卵巢上皮癌,除上述说明书适应证外,贝伐珠单抗还可应用于转移性肾癌、晚期转移性乳腺癌、放射性脑损伤以及胸腔积液、腹腔积液。
在精准医疗的背景下,贝伐珠单抗作为一种靶向治疗药物,已被广泛应用于多种癌症的治疗中。以下是对贝伐珠单抗的十大适应证及其用法用量的详细梳理,旨在为临床实践提供权威指导。
贝伐珠单抗的临床应用概览
贝伐珠单抗在国内医保范围内的适应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1、转移性结直肠癌:与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联合使用,针对mCRC的治疗。
用法用量:5mg/kg体重,每两周一次(5 mg/kg q2w)或7.5mg/kg体重,每三周一次(7.5mg/kg q3w)。
2、非小细胞肺癌:与铂类为基础的化疗联合,用于NSCLC的一线治疗。
用法用量:15mg/kg体重,每三周一次(15 mg/kg q3w)。
3、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:针对rGBM的治疗。
用法用量:10mg/kg体重,每两周一次(10mg/kg q2w)。
4、肝细胞癌:一线治疗。
用法用量:与阿替利珠单抗或信迪利单抗联合使用,贝伐珠单抗15 mg/kg体重,每三周一次(15 mg/kg q3w)。
说明书适应症
除了医保覆盖的适应症外,贝伐珠单抗的说明书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
5、复发性卵巢上皮癌等:包括难治性、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。
用法用量:与紫杉醇+顺铂或紫杉醇+托泊替康方案联用,15 mg/kg体重,每三周一次(15 mg/kg q3w)。
6、卵巢上皮癌等:III/IV期疾病。
用法用量:15 mg/kg体重,每三周一次(15 mg/kg q3w),与紫杉醇+卡铂化疗联合使用,最多6周期,随后单独使用贝伐珠单抗。
其他应用
贝伐珠单抗在以下情况下也有应用:
7、转移性肾癌:联合α-干扰素或PD-1单抗。
用法用量:双周方案10mg/kg;三周方案7.5mg/kg。
8、晚期转移性乳腺癌:联合紫杉醇或卡培他滨。
用法用量:双周方案10mg/kg;三周方案15mg/kg。
9、放射性脑损伤:针对特定症状。
用法用量:5mg/kg体重,每两周一次(5mg/kg q2w),或7.5mg/kg体重,每三周一次。
10、胸腔积液、腹腔积液:在全身系统化疗基础上加用。
用法用量:300mg固定剂量,每两周一次。
特殊人群及剂量说明
儿童与青少年:对于18岁以下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,且已有18岁以下使用贝伐珠单抗出现骨坏死的报道。
老年人:65岁及以上人群无需调整剂量。
通过以上详尽的梳理,旨在为临床医生和患者提供权威且可信的贝伐珠单抗应用指南。
注射剂
瑞士罗氏:100mg/4ml,400mg/16m|中国信达生物:100mg/4ml
瑞士罗氏
存在转移性结直肠癌、一线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、复发胶质母细胞瘤、转移性肾细胞癌、持续性、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等的成人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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